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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司纏鬥兩年餘,蘋果與大陸台資企業唯冠的iPad商標權之爭,昨落下帷幕。廣東高等法院昨指出,雙方達成和解,蘋果支付六千萬美元(約十八億台幣)給唯冠,唯冠讓出iPad大陸商標,這也意味蘋果今年三月新一代的iPad終可在大陸銷售。

 唯冠與蘋果之爭始自○九年。○九年八月,蘋果子公司 IP發展公司向英國唯冠提出收購唯冠在各國註冊的iPad商標意願。經多次商談,談判主體變成IP發展公司與台灣唯冠,雙方同年十二月底簽署商標轉讓協定,約定轉讓標的為十個iPad商標,其中包括深圳唯冠在大陸註冊的兩個iPad商標,轉讓對價三.五萬英鎊。

 隔年二月, IP發展十英鎊將上述十個iPad商標轉讓蘋果,之後,蘋果要求深圳唯冠變更註冊登記遭拒。深圳唯冠說,台灣唯冠無權處分深圳唯冠商標,雙方自此引發爭議並訴訟。

 廣東高等法院表示,上月廿五日,廣東高院向雙方送達民事調解書,蘋果已按調解書要求,向廣東高院指定的賬戶匯入六千萬美元。深圳中級法院則向大陸工商總局商標局送達過戶裁定書,這意味著,蘋果與深圳唯冠iPad商標權屬糾紛案圓滿解決。

 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表示,雖然iPad商標價值不止這數,但對這結果表示滿意。「蘋果花錢買路,唯冠拿錢還債」,長期處理此案的深圳律師李曉寧說,基於此,這是雙方都可接受的結果。

 

[來源] 2012-07-03 01:37 中國時報 【白德華/台北報導】
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mainland/11050506/11201207030017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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